历代职官表(清朝)

部门

官职品级

职掌

说明

内阁大学士正一品  掌传达谕旨、公布文告  满汉各二人。
尚书协办大学士从一品  协助大学士。  满汉各一或二人,以六部尚书充其任。
学士从二品   满六人、汉四人,均兼礼部侍郎。
侍读学士从四品  
侍读正六品  
中书从七品  
办理
军机处
军机大臣
(称为大军机)
   辅佐皇帝,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一切重要奏章。  大军机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内特简,无定员。
  小军机于内阁中书郎中、员外郎、主事中派兼。
军机章京
(称小军机)
 
六部尚书从一品  同唐之六部  满汉都有。
左、右侍郎从二品
各司郎中正五品
各司外郎从五品
主事正六品
笔帖式七至九品  掌翻译满汉章奏文籍之事。
理藩院尚书
(一人)
   掌蒙古、回部、西藏等地的封授、朝见、进贡、官吏升降和征发徭役等  均用满、蒙人,下属六司。
左、右侍郎 
都察院左都御史
(右为总督衔)
从一品  掌监察、弹劾官吏  满汉都有。
左副都御史
(右为巡抚衔)
正三品 
六科给事中正五品  掌监察六部、权不大。
十五道监察御史从五品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总理各国事务亲王、郡王、贝勒    特简,无定员。
  咸丰十年设,后于光绪时改为“外务部”,并位于诸部这上。
大臣
(以军机大臣兼)
  
大臣上行走   
总章办章京、帮办章京、章京   
总督
(地方)
总督正二品
(加尚书衔为从一品)
  综理督军民要政  辖一省至数省,一般辖两省。
行省巡抚从二品  掌一省之治  每省一人
学院
(学道)
提督学政   掌学校政令,岁、科两试  每省一人
承宣布政使
(藩司)
布政使从二品  掌一省之民政、财政 
提刑按察使司
(臬司)
按察使
(臬台)
正三品  掌一省司法 
道员正四品  
知府从四品  掌府之政 
同知正五品
通判正六品
直隶州知州正五品  掌州之政 
州同从六品
知州从五品  掌州之政 
州同从六品
州判从七品
知县正七品  掌县之政 
县丞正八品
主簿正九品
巡拾从九品
典史未入流

(直隶厅、散厅)
同知
(或通判)
从六品   设于少数民族集中居住之地。或情况特殊之地。